网络不是法外地,辱警泄愤“零容忍”
2024-03-11 12:11:1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熊家豪 | 点击量:827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熊家豪)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对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还恶意辱骂、报假警的,沅江公安将依法依规坚决严厉打击,坚持对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近日,沅江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线上巡查中发现有人在网上拍摄公安民警正常执勤的视频,并配上文字公然辱骂人民警察,此举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网安大队立刻联系共华派出所办案民警对其进行处理。民警经过调查,确定了发布辱警信息的违法行为人为陈某,并对陈某进行调查。
“我因为自己被处罚了,心里不爽,就想着发泄一下……” 经调查,陈某由于此前曾因驾驶车辆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对公安机关心怀不满,妄图通过网络发泄个人情绪。当晚看见在外执勤的公安民警,便拍摄抖音视频配上侮辱性的文字泄愤。陈某的这条抖音视频最终获得了7191次的浏览量,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经民警普法宣传和教育,陈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表示不会再犯类似错误,自觉规范上网用网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沅江市公安局对陈某依法处以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谣言、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公安机关肩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使命,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不容挑战,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不容诋毁。对于恶意诋毁人民警察执法活动、侵犯人民警察执法权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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